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 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 侯自除御史、廷 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 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 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 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