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 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 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 轻重被刑大小 。僇力本 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, 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 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