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 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 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