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