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