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 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