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