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 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