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 奉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 诛之,间 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 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