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 为法以禁之。相 坐坐收, 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 者,吏也 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