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 且以其故俗治 ,毋赋税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 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杀吏 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 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 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 毋乏而已,不敢言 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