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 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 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