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 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 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