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 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 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 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 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 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 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 ,以此日益亲贵。 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 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 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 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 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 。左右幸臣 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