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 ,皆可为羞 矣。卑疵 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 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 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 时,倍力为巧诈 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居上为 右;试官不让贤 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 法害民,虚公家:此 夫为盗不操矛弧者 也,攻而不 用弦刃者也,欺 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 以为高贤才乎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