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