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