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 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 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 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 爵禄之重,阿 顺苟合,严威酷刑 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 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 不然,斯之功且与 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