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 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 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 死无所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