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