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