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 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 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 客有让周 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 者固如是 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 主所是疏为令,当 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