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 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