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 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 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 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 危。反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 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 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 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 有司之法。”赵 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 期,更不用侵辱教 ,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