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 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 ,盗贼滋起 。南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 之属。大群至 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 邑,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 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 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 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 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 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 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 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 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 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 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 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 以文辞避法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