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 火,期可已矣。” 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 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 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 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 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