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