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 ,皆可为羞矣 。卑疵而前, 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 鹩,以受公奉; 事私利,枉主法,猎 农民;以 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 ,用居上为右 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 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 驱驰,从姬歌兒,不 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 家:此夫为盗不操 矛弧者也 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 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 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