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 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