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 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 者数百里。会 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 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 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