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 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