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 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 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 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 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 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 之,输其铜三官。 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