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