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 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 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 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 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 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 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 逐主母,乃 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 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 活主父,下 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