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