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 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