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 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 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 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 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 。狱者固 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 是,何古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