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 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 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 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