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