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 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 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