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