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 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 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 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 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 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