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 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 悉禁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下 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 钱皆废销之, 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 唯真工大奸 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