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 嘁允疲嗟家岳 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 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 :譬无异 於操白刃劫人者 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 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 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 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 不操矛弧者也, 攻而不用 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 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