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 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 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 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 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 其後,天子常 说,所言皆听 ,以此日益亲贵 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 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 问弘。弘谢曰 :“夫知臣 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 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 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