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