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 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 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 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 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