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 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 侯自除御史 、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 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 银印。诸 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 。其後诸侯 贫者或乘牛车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