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 ,又何罪之 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 也。臣邻家有远 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 勿忧也, 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 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 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 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 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 以忠信得罪者 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 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