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 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 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 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 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 官不让贤 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 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 ;食饮驱驰,从姬歌 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 民,虚公家: 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 者也。何以为高 贤才乎?